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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000/2024-25866
  • 〔〕 号
  • 2019-01-11

关于拨付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1 21: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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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_01_11     来源:

地(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及下达产粮大县名单的通知》(财建〔2018〕503号),现下达你地(州、市)2018年 “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 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20499”其他粮油储备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

“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和“中国好粮油”建设项目。本次“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切块下达各地后,各地要根据分配的资金额度制定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报自治区粮食局、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各地(州、市)财政局和粮食局以正式文件上报备案,作为今后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请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首次报送时间为11月15日,以后每月20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2018年自治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详见附件2)。

附件:1.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分配汇总表表

2-1.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分配表(产后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分配表(质检

体系建设项目)

2-3.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分配表(“中

国好粮油”建设项目)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绩效目标表(产后服务中心建

设项目)

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质检体系建

设项目)

5.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绩效目标表(“中国好粮油”

建设项目)

6.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

2018年10月30日

抄送:财政部专员办、自治区审计厅、本厅预算处、国库处、财政监督

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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