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_10_28 来源:
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新采购【2016】15号)要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代理机构存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如:没有专用档案室、档案管理混乱等。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办及时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硬件管理不到位。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专用档案管理硬件设施,存在政府采购档案乱放、乱丢等现象,没有标准的档案库房。
二是档案专职人员不到位。由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流动较频繁,有的没有配备政府采购档案专职人员,配备的档案人员流动性较多,政府采购档案保管比较混乱。
三是领导及工作人员观念不到位。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导存在重业务轻档案管理的观念,从而对档案不被重视,疏于管理,放松了政府采购档案填制、登记、编制、收集、分类、整理、装订等方面的基本工作,最终影响其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工作。
二、整改意见
一是要加大档案管理的硬件投入。政府采购档案是重要的原始资料,《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五年,所以,建立标准的政府采购档案保管硬件和场所是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是要规范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及培训。目前,各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基本都是由业务人员兼管,而这些部门业务人员的主要精力都花在了繁重的业务工作,因此,需要各代理机构要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并及时对这些人员进行档案管理方面的培训,建立高素质的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人才。
三是要树立依法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意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档案管理工作滞后的重要原因是缺乏领导重视,只要提高领导和全体业务人员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意识,树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档案进行综合管理,就能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