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中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3.39亿元。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23年6月27日,全区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已将1.84亿元资金支付至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资金执行进度达到54.09%,为近年来同期最高。中央的贷款贴息政策对进一步发挥我区民族贸易企业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主渠道作用,更好地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特殊需要意义重大。
发展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既是国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党中央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能够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要,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同时,将会对促进边远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转移,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维护社会稳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管理,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将中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拨付到位。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民委共同做好自治区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推进我区民贸民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