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单位履职、推动事业发展、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段时期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资产存量、规格型号、使用状态等信息记录不完善,导致“家底”不清晰。新增资产配置不合理,导致资产配置结构失衡,一方面资产重复配置,另一方面资产配置不足。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间资产配置也不尽合理,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随着我国科技发展,部分专用设备更新迭代较快,购买几年后无法满足使用需求,但亦未到达报废年限。上述原因导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资产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提出部分科研设施与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闲置浪费现象比较严重,要求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同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印发实施,要求“建立健全全国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统筹规划有效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开展情况
2017年,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出台《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提出对特定科研仪器设备进行开放共享,要求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应当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于通用性强但使用率比较低、开放共享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可以按规定在部门内或跨部门无偿划拨。
2022年,财政部出台《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提升资产管理效能。2023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央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将资产盘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按照有关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统筹规划,运用内部挖潜、共享共用、调剂利用、出租处置、集中运营等方式盘活资产,有效提升了资产使用效率。通过近年来的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范围从特定仪器设备到覆盖大部分资产类别,盘活方式从单一的共享共用扩展到调剂利用、出租处置、集中运营等多种方式。资产盘活工作完成了初步探索阶段,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逐步树立资产盘活理念,构建了盘活工作机制,大量沉睡资产焕发新生机。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推进,些深层次问题逐渐凸显,一方面反映了部分单位对盘活工作的认识不足,工作方向存在偏差等问题,另一方面反映了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到位,盘活工作开展存在渠道不畅、成本较高等困难,需要深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1.思想认识仍需提升。
资产盘活是通过对资产的统筹利用,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强化资产配置和日常管理的科学性,推动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受限于“一亩三分地”思想,只希望从其他单位无偿调入资产,而不愿无偿调出资产,缺乏盘活资产的积极性。有的认为资产盘活是阶段性工作,即将告一段落,只需要应付当前任务即可,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有的将资产盘活理解为独立任务,与资产管理无关,不能在日常工作中贯彻盘活理念,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局限。
2.剩余闲置资产盘活难度较大。
通过一段时期的工作,部分较为优质的资产已盘活利用,剩余闲置资产普遍存在资产质量差、盘活成本高、盘活工作复杂等问题。一些房屋资产由于年代久远、地理位置差等原因,长期闲置无法调剂利用,加之近期房地产市场下行,也难以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盘活。一些资产需要进行维修改造,盘活成本远大于使用收益,盘活利用价值较低。一些资产权属不清晰,权证不齐,确权流程和涉税事项非常复杂,盘活工作推进缓慢。
3.基础工作薄弱。
资产信息准确完整是盘活工作开展的基础,一些单位由于资产管理基础薄弱,机构改革中未及时办理资产划转等原因,存在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难以保证盘活工作顺利开展。一些地区受地理位置与经济发展程度影响,市场化交易不活跃,第三方机构不多,出租、出售等资产盘活渠道不畅,更难以通过市场化集中运营等方式盘活资产。目前,资产调剂主要集中在部门内部,不同地区、不同级次间资产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跨部门、跨级次调剂需人工统计发布数据,沟通成本高、周期长,可能在完成需求对接时,资产状态已发生变化,不利于盘活工作深入开展。
4.资产盘活工作不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盘活工作的对象是闲置低效资产,主要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盘活的各项环节都应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实际工作中,存在违规出租处置资产、相关收入不按规定上缴等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作为化解地方债务的工具,通过处置优质资产解决地方债务问题。这些行为不仅不符合盘活的工作目标,也违反了资产管理政策规定。
5.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完善。
部分单位开展了资产盘活绩效考核工作,将盘活工作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通过预算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但大部分考核指标设计较为单一,缺少量化的评价标准,不能全面反映盘活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部分单位将盘活工作纳入资产管理整体考核,由于盘活指标所占分值有限,对考核结果影响较小,激励效果有限。目前,考核结果仅用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未能在其他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四、深入推动资产盘活工作的建议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当从改变观念着手,提升对资产盘活的认识,理解盘活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夯实基础工作、提升技术支撑、创新工作方法等,建立资产盘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盘活工作成效。
1.以盘活理念指导日常管理。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改变以往资产管理中“重配置、轻管理”的观念,以盘活理念指导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解决,促使以调剂代替新购的意识深入人心。确需购置的,要充分论证资产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避免出现一边盘活,一边新增闲置资产的现象。资产使用管理中,注重发挥统筹作用,充分考虑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限度激发资产效能。对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且无法盘活的资产,及时报废处置。
2.以创新思路破解工作难题。
资产盘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方面是由于历史原因,另一方面受限于现实条件,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学习先进经验,在盘活资产的同时创新资产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例如对于房屋、土地资产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的问题,通过加强有关部门间协同配合,建立产权证办理绿色通道,破除资产盘活流动障碍。对于盘活成本较高的资产,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降低投入的同时提高盘活效率。对于市场交易不活跃的资产,可通过改造修建为养老服务、便民设施,充分发挥资产的社会效益。
3.以信息技术提高盘活效率。
通过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预算一体化系统等技术手段,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资产盘活工作效率。物联网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基础,利用先进通信设备和技术,实现物品之间的信息交互,能很好地服务资产清查盘点、动态展示变动情况,有效解决资产基础信息不准确的问题。随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不断完善,中央与地方一体化将完成系统对接,不同部门、地区信息渠道打通。充分运用一体化系统,有助于加快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扩大资产统筹盘活的范围。
4.以制度约束规范盘活行为。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种类繁多、情况复杂,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闲置低效资产标准。例如,有的资产具有特定的用途和使用时间,有的资产失去原有使用价值但具有收藏价值,这些资产不应一概归为闲置资产。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行业特点、资产类型等制定相应的规范,避免在盘活工作中形成误判。通过出租、处置方式盘活资产时,应当严格遵循有关制度规定,在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上缴收入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资产交易平台,线上办理公开交易、收入上缴、账务核销全流程业务,提高全程监管效率。
5.以激励机制增强盘活动力。
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是持续深入推进盘活工作、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的关键。资产盘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应适当提高在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权重。优化资产盘活绩效考核指标,完善计分标准,针对资产盘活的基础工作、盘活成效、创新情况等进行量化评价,科学反映盘活工作情况。探索将盘活收入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激发盘活工作积极性。宣传推广典型案例,鼓励探索创新盘活路径,对资产盘活工作开展不力、资产长期低效闲置的,进行约谈问责、督促整改。
五、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在当前财政紧平衡的状态下,盘活闲置资产既能获取盘活收入,达到“开源”目的,又能通过调剂共享减少新增资产配置,实现“节流”作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以资产盘活工作为契机,加强资源统筹利用,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资产管理的各环节科学化、精细化,有力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
(来源: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