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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号
  • 2024-11-28 13:08: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13:08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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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治区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末,自治区国有资产总额61,670.04亿元,负债

34,202.69亿元,净资产27,467.35亿元。

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0,636.81亿元,负债18,113.13亿元,净资产12,523.68亿元。

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7,403.82亿元,负债14,428.77亿元,所有者权益2,975.05亿元。

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3,629.41亿元,负债1,660.79亿元,净资产11,968.62亿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优化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产业集群、重点基础设施领域集中。持续推进优势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能源产能不断提升。

二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开展对标一流价值创造行动,推进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专项行动,引导和推动企业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

三是持续深化企业职工薪酬改革。加快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按照效益升、薪酬升分配原则和导向,结合考核级次,核定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四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制定国企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清单,强化核心技术攻坚,加强科技创新考核激励。落实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研发投入不断增加。

五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健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监测、考核、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加强日常风险防控,压实主体责任,从严落实正风肃纪反腐的工作要求。开展风险防控攻坚年活动,化解金融、债务风险,守住国资系统流动性风险底线。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全面启动自治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全疆各级财政部门共向208家一级金融机构,36家二级金融机构核发产权登记证(表)。

二是推进国有金融资本服务国家战略。聚焦自治区重要产业集群,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力度,小微企业、农信贷款余额增速较快,信贷资源向三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倾斜,纾解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成效不断提高。

三是不断深化国有金融资本改革。推动新疆银行增资募股。促成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推进新疆银行和库尔勒银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加快新疆银行整合库尔勒银行工作进程。积极推动自治区农信社改革改制,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化险。

四是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自治区国有金融企业在防范化解风险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推动自治区金融企业整体改革化险进程。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顶层建设,构建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为核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链条制度体系,印发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绩效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路资产、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重点行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盘活闲置低效资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是积极推进各项资产管理改革工作。推进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通过脱钩划转,部分保留、部分划转、清理退出等方式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集约化管理改革。

四是推进重点资产账务核算。全面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清查工作,夯实核实入账工作的基础。各流域水利单位将原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的水利基础设施调整为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粮食存储等机构严格专人核算、专账记载,确保储备物资账实相符。

五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和民生工程,加强交通运输资产投入力度,持续改善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居住条件。加强教育领域保障力度,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文化场馆、体育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程度。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供给保障。建立健全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自治区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建成全区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印发《新疆水网建设规划》《新疆水发展与水安全战略规划》,保障农业灌溉用水,水资源优化配置及调蓄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障国家、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民生项目使用林地草原。

二是提升自然资源监管力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完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检测。严格自然资源执法,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实景三维新疆建设,政务地图服务、应急测绘等能力得到提升。

三是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设立风险勘探投资基金,加速市场化勘查,矿产资源总量增速较快。开展绿色矿山常态化遴选,加强新材料产业原料供给。开展探矿权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圈而不探行为。

提升自然资产治理效能。健全土地、矿权交易市场,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探索不动产带押过户。落实土地增存挂钩机制,盘活闲置土地16.60万亩,建成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395.29万亩。

五是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完成生态保护修复2,282.2平方千米、土地整治1.8万公顷。加大土地治理修复,加强水生态保护规划和整治,持续加强土地污染源头治理行动,严控污染物排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国有资本向自治区重点领域集中,向南疆地区集中。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数字化转型计划,有序培育新产业新赛道。聚焦三项主要职责,不断强化监管。健全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强化风险防控的精准性。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加强对关键核心领域金融服务力度,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引导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专注主责主业,持续加大对普惠小微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法人机构改革化险,确保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提升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监管,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一体化建设。探索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机制,更好发挥数据资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持续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供给保障,科学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推进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按期完成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不断提升水资源统筹高效利用水平,加大退化草原修复力度,持之以恒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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