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01_1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文件 |
新财企〔2018〕4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新财企〔2013〕144号)精神,依据你地区核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人数,现拨付你地区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万元。2017年已提前下达 万元,本次下达 万元。具体金额及预算科目详见附件。
请专款专用,如有挪用等违规情况,严肃追责。请填写《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于5月20日前报送财政厅企业处。
附件:1.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2018年度后期扶持资金拨
款明细表
2.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