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01_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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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申请下达2018年自治区“访惠聚”村级惠民生第一批项目资金的报告》(新国土资发〔2018〕130号)收悉。根据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8年〝访惠聚〞村级惠民生项目第五批任务实施计划的通知》(新民办发〔2018〕17号)和2018年初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安排,现下达你地州市(单位)土地整治项目资金预算万元,专项用于自治区土地整治续建和新开项目,其中:含〝访惠聚〞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万元。具体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和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00110国土整治”,经济分类科目“399 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其中,2018年新建〝访惠聚〞土地整治项目由各县国土资源局会同三民办、驻村工作队组织实施。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请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每月20日前反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附件:1.2018年度“访惠聚”村级惠民生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预算(第一批)分配表
2.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24日
抄送:自治区审计厅,本厅预算处、国库处、财政监督检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