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01_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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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申请下达2018年自治区新开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报告》(新国土资发〔2018〕196号)收悉。根据2018年年初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支出预算(第三批)2985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00110 国土整治”,支出经济科目列“399 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自治区土地整理项目要求,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首次填报时间为7月15日,以后每月20日前反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附件:1.2018年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资金预算(第三批)安排表
2.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
2018年6月28日
抄送:自治区审计厅,本厅预算处、国库处、财政监督检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