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管理,自治区财政厅采取“提前储备、快速发行、规范使用、提高效益、加强监管”五项措施,形成储备一批、安排一批、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2021年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66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产业园区建设、文化旅游等1114个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积极作用,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提前谋划,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一是提前谋划,及早梳理各地各部门新增债券项目立项和批复情况,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台账,将前期手续完备的项目列入储备清单。二是突出重点,聚焦新增债券重点支持领域,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社会关切、群众期盼的重大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储备库。三是精选排序,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和前期工作完备的新开工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确保债券发行后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科学发行,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一是科学发行,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量,制定分月债券发行计划,将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紧密结合,避免资金长期的滞留。二是提前评估,指导各地各部门提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质量、收益与融资平衡等情况提前评估,提高专项债券发行信用评级效率和质量。三是逐项审核,各级财政、发改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收益来源、运营成本、测算标准等要素进行审核,确保项目预期收益能覆盖还本付息。
及早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快速拨付,提前制定拨款计划,债券发行立即拨付下级财政部门,第一时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拨付债券资金,做到快速拨付、及时使用。二是明确责任,压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影响支出的深层次原因和关键性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推进项目实施,加快债券资金执行。三是定期通报,自治区财政厅采取“每周提醒、每月通报、定期调度”的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精准投入,持续形成有效投资。一是大力支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打通经济发展“大动脉”。自治区安排新增专项债券46.8亿元,重点支持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项目、G578线墩麻扎-尼勒克段公路等51个项目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圈引领经济圈,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着力支持产业园区设施项目,持续提高产业竞争力。自治区安排新增专项债券240.8亿元,重点支持克拉玛依市火车站南片区物流园基础设施、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区开发项目(一期)等253个项目建设,加快形成产业集聚、产业链和产业群,提高产业竞争力,激发经济新活力。三是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自治区安排专项债券120.6亿元,重点支持库尔勒市西城区棚户区改造等125个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环境和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四是奋力支持民生领域项目,持续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自治区安排专项债券84.2亿元用于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扩大消费和带动就业,不断推动财政增收和稳岗就业。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严格执行新增债券管理使用清单,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加强新增债券项目绩效管理,继续加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