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_10_08 来源:
加强内控管理 健全监管体系
近期,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总结以往经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加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权力运行机制。
《指导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措施:一是明晰事权。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得越权乱作为。二是合理设岗,强化权责对应。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三是分级授权,推动科学决策。明确不同级别的决策权限和责任归属,按照分级授权的决策模式,建立与组织机构、采购业务相适应的内部授权管理体系。四是优化流程,实现重点管控。通过加强对采购活动的流程控制,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规范运行。
此外,《指导意见》还确立了全程管控、突出重点,明确分工、提升效率,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的基本原则,并对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该意见将于近期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