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_08_25 来源: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制约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的主要外部因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受到不公正对待。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服务对象主要是有一定规模的国有企业,规模以下的中小企业处于从属地位,私营企业更是没有地位。这一理念的影响至今仍存在。同时,对“抓大放小”认识存在偏差,往往认为抓大企业见效快,抓小企业耗费精力且收效慢。采购人习惯于突出和重视大企业、大集团的地位,总认为大企业产品质量好、有保障,采购工作中坚持采购大企业产品,对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尤其是如何通过采购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本地中小企业发展,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具体得力,服务难以及时到位。
(二)融资渠道不畅。目前,个私企业因资产规模比较小、信用等级不高等原因难以获得商业银行贷款。信用担保公司少、规模小、覆盖面小、品种单一,难以满足需求。直接融资受限额标准限制。民间融资未放开、融资成本高、风险大。资金匮乏已成为严重阻碍非公有制经济成长壮大的“瓶颈”。
二、政府采购扶持区内非公有经济发展的具体对策
一是关于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行业系统和国有企业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期下,优先采购区内产品。
1.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政府采购首购、订购等相关政策,鼓励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行业系统和国有企业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期下,优先采购区内产品。财政部已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为牵头单位,代拟我国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我厅作为配合单位,已收集了自治区产业发展情况和统计数据。6月3日,财政部《我国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课题组在广西南宁组织召开了研讨会,我办派员参加了此次会议,提交了我区收集的相关材料并结合新疆实际提出了相关建议,积极反映新疆面临的特殊情况,为扶持我区企业发展争取有利政策。
2.2016年,我办拟起草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的制度文件,从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制定环节引导采购单位优先使用疆内原辅材料、机电设备、配套零部件产品。目前,已初步起草了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的制度文件,目前正在办内进行讨论,待办内讨论通过后征求相关单位及处室意见。
对自治区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及民生工程中适合扶持疆内产品的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在评审过程中在同等质量和价格条件下优先使用疆内骨干企业产品,此项工作不适合以文件形式印发,我办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采购单位提出采购计划后与采购单位认真沟通协调,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鉴于此项工作不宜发文,已通过电话通知方式要求各地州落实优先采购疆内产品的相关政策。同时,已建议经信等相关部门明确疆内骨干企业名录和相应产品,便于落实扶持措施。
3.为认真落实好自治区《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扶持我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能力,切实解决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在全疆范围内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支持中小企业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在前期人民银行、厅融资担保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就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进行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对起草的文件,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并对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提出具体操作方案进行了讨论。同时,将起草的文件征求了人民银行法律部门的意见,近期,我办已开始正式行文,力争6月底前正式出台该文件。
二是关于大力支持区内外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兴办纺织服装产业,积极推动新疆制服、校服、工作服面向区内服装企业招标采购。按照中央印发的扶持疆内企业的相关文件和我厅2015年赴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就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政策对接情况。2016年我办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框架下积极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等方式,向疆内企业进行制服、警服、校服等采购。在评审过程中在同等质量和价格条件下优先使用疆内服装企业产品,此项工作不适合以文件形式印发,我办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采购单位提出采购计划后与采购单位认真沟通协调,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鉴于此项工作不宜发文,已通过电话通知方式要求各地州落实向疆内服装企业进行采购的相关政策。在一季度完成教育矫治局提出85万元的警服类项目采购计划的基础上,二季度累计完成服装采购项目1069.87万元,确定全部由疆内服装企业实施,其中自治区监狱局1000万元,自治区地税局61.54万元,新疆师范大学8.33万元。
继续加强对各地州市政府采购办的协调沟通和业务指导,确保各地州市落实警服制服校服在疆采购相关精神。继续加强与公、检、法、司系统、教育、交通、工商、地税等制服、警服、校服需求主管单位的沟通协调,了解相关部委的采购要求,协助相关厅局将新疆纺织服装企业申报入围“生产企业目录”。
三是狠抓政策落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继续抓好政府采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相关政策,完善相关制度,增强政策含金量和可操作性;加大政策落地力度,确保政府采购各项政策百分之百落到实处,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