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财政部《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时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资金33977万元,用于支持各地民贸民品生产企业发展,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保障全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特需商品和民族特色商品的稳定供应。此次资金分配,在保证资金分配合理性和均衡性的基础上,利用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加以调节,进一步体现了对困难地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发展的支持。
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我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连续4年分配我区民贸民品贴息资金数额位列全国第一。下一步,我区将根据财政部《管理办法》的要求,会同自治区民委、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完善制度建设,用好用活贴息资金,做好贷款贴息资金审核、拨付、监督及绩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