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自治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50亿元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债券资金用于补充天山农村商业银行、乌苏农村商业银行等9家农合机构资本金。
为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多措并举增强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做好50亿元专项债券申请、发行工作。首次成功发行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促进其可持续经营,改善其资本状况,增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能力,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