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09_25 来源: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的部署,自治区财政积极牵头组织自治区国资委、自然资源厅、金融办等单位,扎实做好2019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在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下,以2018年国有企业、行政事业资产报表等数据位基础,完成了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等4个专项报告。自治区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对4个专项报告认真修改完善后,圆满完成全区2019年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编制工作。目前,自治区2019年国有资产报告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待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将按要求上报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