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积极调整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向和重点,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是预算安排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类专项资金、民生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均不设身份限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二是预算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包括非公有制经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企业发展。
三是预算安排特色轻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包括非公有经济在内的医院、葡萄酒、保健与功能性食品等特色健康产业发展。
四是认真做好各类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不设门槛,平等支持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各类企业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