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起,财政部要求各地对党政机关会议场所实行定点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会议定点场所,为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提供会议使用,规范党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会议活动。
实行会议定点管理,有利于规范党政机关会议活动,有利于防止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转嫁费用负担,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降低行政成本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6月,自治区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并按规定开展2015-2016年度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自治区本级及所属14个地州市共采购一类会议场所53家,二类会议场所44家,三类会议场所38家,定点宾馆覆盖了自治区首府和全部地、州(市)所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