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01_11 来源: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8〕295号)、《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申请拨付自治区第四批(2018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首笔资金的函》(新通发展函〔2018〕158号)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进度,现拨付2018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中央补助资金8628.3万元,其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3709.8万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4414.5万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504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50508无线电监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电信普遍服务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中标企业应对收到的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实行专项管理,按照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核算、处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按照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2018年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抄送: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通信
管理局,本厅预算处、国库处、财政监督检查局,伊犁州、阿勒
泰地区、石河子市、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昌吉州、吐鲁番地
区、哈密地区、乌鲁木齐市、巴州、博州、和田、喀什、克州通
信管理办公室、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