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01_16 来源: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146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147号)要求,为支持你地(州、市、单位)林业发展,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地(州、市、单位)中央财政林业资金万元。其中: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 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万元,请尽快分解下达预算,加强监管,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使用效益。
此次下达预算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快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地(州、市)分解下达资金的文件请于12月30日前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一并将《农业财政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抄报自治区财政厅。
各项目资金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天然林保护资金列入“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列入“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造林补助、森林抚育支出资金列入“2130205森林培育”;森林航空消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列入“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列入“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国有林场改革资金列入“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天然林资源保护资金中的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列入“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政社性支出资金列入“2110503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停伐补助资金列入“2110507停伐补助”;退耕还林资金列入“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