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关系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与住房建设保障厅密切协作,为全区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1.04亿元,全力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12.42亿元,老旧小区改造8.62亿元。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要按序时进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预算执行。截止到10月27日,全区直达资金累计支出17.49亿元,支出进度83.1%,居全国第一。
为确保资金直达县市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自治区财政厅按照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工作要求,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加强对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的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在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环节,一是按月召开全区各地州市、县市视频调度会,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对连续两个月没有达到序时进度的地州,对地州市财政局主要领导进行电话约谈,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对于未达到序时进度的县市,要求每天报送进展情况,督促加快工程进度和资金支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综合处(财政票据中心) 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