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向“三区三州”等贫困地区的倾斜,集中力量帮扶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现精准脱贫。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通过增减挂钩方式调剂各省(市、区)之间用地指标,对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可以拓展建设发展空间,保障重大项目及时落地;而对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则可以获得可观的专项转移支付,巩固完成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实现区域间资源资金互补。
本次财政部提前下达资金40.95亿元,定向分配下达至南疆四地州,且专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和重点保障产生节余指标深度贫困地区的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以及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等方面。资金的下达和有效使用,将有力促进我区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南疆四地州土地活力,为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重要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