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更好地支持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20年11月,财政部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140804万元,其中: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44427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96377万元。
经统计,2021年自治区申报公租房筹集任务2.5万套,棚户区改造6.4万套,租赁补贴发放278户;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3.15万户,涉及建筑面积1801.43万平方米,楼栋数7135个,小区1714个。此次提前下达的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和筹集公租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