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_07_20 来源:
为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资源使用效益,增强公立医院公立性,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研究下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新财社[2016]77号),提出五项具体措施:
1、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规定医院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的预算管控。
2、强化成本管理。在实行医疗业务成本核算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以全面反映医院经济运行状况。通过建立医疗机构成本信息库,根据各类医院分项平均成本制定本地区成本定额指导水平,作为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医保支付的的重要参考指标。在支出管理方面,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在工资总额范围内允许医院根据内部绩效分配办法自主分配。结余管理方面,规定公立医院事业基金滚存结余达到上年度业务支出40%,须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事业基金与业务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统筹考虑。对各级各类医院来说,都有重大挑战。
3、 严格财务报告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公立医院每半年向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财务报告,重点对医院人员支出、对外投资、长期债务、资产核销等实现的合规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4、规范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便于社会监督。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并在其网站上定期统一向社会公开公立医院相关财务信息,并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来源、标准等进行统一规范。
5、建立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地位。三级公立医院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其他医院有条件的也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直接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负责。
(社保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钱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