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221号)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积极性,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自治区财政拨付各地社会保险管理局201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经费2250万元,用于对一线征缴人员的奖励和补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费。
(社保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张丽娟)
责任编辑:
您即将访问非政府网站链接,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