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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zt000000/2021-01196
  • 〔〕 号
  • 2021-09-27

加大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投入 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日期:2021-09-27 16:17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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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2021年自治区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80亿元,支持农村道路、农业水利、环境整治等356个重点项目,通过不断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交通先行,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关键,自治区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41亿元,加大乡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尉犁县、新源县等30个县市41条农村道路建设,为乡村经济发展和物流运输奠定坚实基础,促进交通建设与农村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有机结合。

二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弱项。为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自治区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8.15亿元,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弱项,支持乌鲁木齐县、高昌区等23个县市40个水利项目建设,加快实现农村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

三是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生态乡村。为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自治区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96亿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支持温泉县、精河县等23个县47个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完善农村生活设施,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四是支持公共设施基础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为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推进新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满足社会发展的基本需要,自治区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8.48亿元,支持英吉沙县、和田县、巩留县等228个乡镇寄宿制学校、乡镇养老院等项目建设,全面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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