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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zt000000/2021-01199
  • 〔〕 号
  • 2021-09-27

自治区将全面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

发布日期:2021-09-27 16:19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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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益,自治区将通过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专项债券管理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穿透式监测,实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与专项债券项目财务收支等会计核算信息、银行账户变动信息自动化对接和数据采集,及时掌握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库,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不断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法定债券风险,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起到积极作用

一是对项目准备情况开展监测。重点是项目单位根据日常工作需要不定期申报的专项债券项目,以及纳入年度需求申报的专项债券项目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单位、总投资及分年安排、建设资金来源、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等。

二是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监测。重点是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单位实施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运营单位招投标情况,预算资金和专项债券安排、配套融资规模和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安排等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实物工作量情况等。

三是对项目运营情况开展监测。重点是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单位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实施项目运营涉及的财务收支核算等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自身经营收入、政府补贴、营业外收入等收入情况;项目营业成本、项目运营费用、人员工作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费用情况;项目资产类别、转固\入账时间、资产原值、资产净值等资产情况

    四是对项目专项收入开展监测。重点是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专项收入和缴库情况,主要包括:待缴收入形成期间、成本费用等信息,已缴收入缴库时间、缴库项目、缴库金额、缴款凭证等信息,专项债券资金还本付息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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