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依申请公开

  • czt000000/2021-00575
  • 〔〕 号
  • 2021-01-28

自治区财政厅“五个坚持”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管理使用

发布日期:2021-01-28 11:28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通过不断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质量,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等有效措施,依法合规管好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稳增长、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有效支持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高质量谋划专项债券项目储备

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专班方式,组织各地及自治区本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聚焦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提前谋划项目储备,组织筹备了一大批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民生项目,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纳入财政、发改重大项目库管理,严格确保项目信息数据完全一致,并不断加大储备项目审核把关力度,切实保障了专项债券项目符合投向领域精准、收益测算符合要求、全部用于有收益公益性项目建设等债券发行使用要求。

二、坚持定期调度专项债券项目推进

强化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按月召开项目调度会议,动态掌握入库项目推进情况,对在建、续建项目积极协调项目单位加快复工复产,对新建和未开工项目督促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促使项目尽快达到开工条件,全面做到了专项债券项目“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建设一批”。

三、坚持重点支持专项债券接续发行

全面落实专项债券接续发行工作机制,专项债券发行向满足融资规模与收益平衡的在建项目或已发行过债券仍有后续融资需求倾斜,优先保障经各地党委、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重大项目,适当安排已完成各项前期手续、达到开工条件的新建项目,实现了专项债券有序发行、高效使用、效益明显。

四、坚持不断健全专项债券管理机制

及时建立健全分批次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台帐,定期开展专项债券使用分析研判,实现对各地、各部门专项债券资金到位、支付审批以及债券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组织招投标、工程进度等情况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债券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了专项债券全部用于项目基本建设、在三个月内全部形成实际支出等政策要求全面落实落细,有效杜绝了“钱等项目”情况发生。

五、坚持全过程全覆盖专项债券监管

进一步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监督及绩效管理机制,强化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穿透式、全过程、全覆盖监管,不断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核查及项目检查,特别是重点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民生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X

您即将访问非政府网站链接,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