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_07_31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17〕9号)的要求,财政厅决定对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会计监督,重点检查内容是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
2017年7月14日下午检查组进入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查前见面会。消协全体在岗人员、自治区工商局计财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检查组首先宣读了《关于对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通知》,监督局局领导对此次检查作出明确要求,消协秘书长介绍了单位基本情况及财务运行管理现状。会计监督现场检查正式展开。
检查组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将对消费者协会进行调研,把消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要探索改进的方面反馈给相关部门。检查结束后将形成调研报告一篇、检查报告一篇。
(财政监督局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