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_07_31 来源: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和《2017年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厅在前期已经开展的我区非证券类会计师事务所全面自查和重点巡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的原则,结合我区监督检查工作实际,抽取确定了15家非证券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今年重点检查对象,并于7月上旬下发了重点检查通知,要求这些事务所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同时,财政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会计师组成了三个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组,并做好各项查前准备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7月12-14日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组陆续进点驰远天合等事务所,开展2017年度重点检查工作。
目前各检查组重点检查工作开展顺利。
(财政监督局 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