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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8

新疆全面完成财政扶贫资金现场检查(1)

发布日期:2017-05-18 21: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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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_05_18     来源: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扶贫办共同组成5个检查组,集中35名检查人员,于2017年3月28日对我区2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截止4月30日已全面完成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重点针对各县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检查组开展检查前,召开检查见面会,检查组组长介绍专项检查内容、提出检查工作要求,县领导介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验情况,县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检查公告,公开专项检查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现场举报材料受理地点。

检查期间,检查组成员合理分工,各司其职,不断完善工作方法,认真审查各类账表和资金申报、管理、使用等各阶段程序资料,加强对重点内容的关注,并深入农户开展实地调查摸底,将检查延伸到资金使用的最末端,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安全。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及时与被检查县(市)召开检查反馈会。检查组组长逐条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今后的整改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检查县(市)政府领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即刻召集相关部门、乡镇认真分析、研究,逐条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措施,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保障。下一步自治区将汇总上报我区检查情况,按照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统一口径下发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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