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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号
  • 2017-05-18

自治区财政厅“会诊”伊犁州直2016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

发布日期:2017-05-18 21:28 浏览次数: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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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_05_18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严格执行财政收入征缴法规,进一步做好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日前,自治区财政厅派出多个检查组对伊犁州直本级和所辖县市2016年度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工作由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牵头、预算处和国库处配合,聘请中介机构专业会计师参与检查。

重点检查地、县级财政部门2016年度各项财政收入征缴入库情况,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必要时将延伸至税务、国土等相关部门和重点纳税企业。重点关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是否存在通过虚构应税事项和纳税依据、虚增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收收入;二是是否通过虚构拆迁或转让土地、使用财政资金缴纳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虚构非税收入;三是是否采取列收列支方式,先通过财政支出将资金拨付有关缴款单位,然后单位以税收或者行政性收费收入名义上缴财政,形成虚收虚支;四是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对企业税收实施先征后返,即先由缴款单位上缴收入,而后将资金通过财政支出或以税收误收退库的名义拨付有关单位;五是是否存在对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先征后退的税收,采取不予退还或延期退还的办法,以保证当期税收收入的相对增长;六是是否存在从企业借款,再以“其他行政性收费收入”等名义入库情况;七是是否存在将援疆资金等不属于本地区财政收入的资金在本地区入库,虚增财政收入情况;八是是否通过违规编造、随意调整财政账务及报表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九是其他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违规增加财政收入情况。此次对伊犁州直的专项检查是财政厅对全区所有地县的检查工作之一,全区专项检查工作预计于5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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