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_10_08 来源:
自治区财政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结果管理
一是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明确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的主体责任。督促各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前期调研、内部联审和书面确认。
明确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明确公共服务项目应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复杂项目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
二是严格规范履约验收 。明确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时间、方式和程序。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逐项进行确认。验收结果应当与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