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01_30 来源:
为了落实预算法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配置办法》)。
《配置办法》从资产配置标准、资产配置方式、资产配置有关预算申请、审核与批复、资产配置相关预算执行与调整、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行为。
《配置办法》明确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中央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履行职能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等因素,通过调剂、租用、购置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应当遵循资产功能、数量与单位职能相匹配,资产存量与增量相结合,厉行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原则,《配置办法》要求,资产配置标准是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价格、使用年限等指标的限额规定,是编报和审核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实施资产采购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