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06_28 来源:
积极推进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工作部署,自治区财政厅作为牵头部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2019年2月,开展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面摸底调查工作,截至4月底,自治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508家,资产总额约290.66亿元。先后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团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治区畜牧兽医局、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家单位开展实地调查,就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为进一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在摸底调查及调研的基础上,选取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治区地矿局作为自治区首批改革试点单位。上述单位所办47家企业按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划转至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实行国有资本集中统一监管,企业资产规模约71.73亿元。
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形成了《关于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试点方式、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制定《关于组建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意见》,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组建。目前,按照自治区人国有企业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指导试点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制定集中统一监管方案,试点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