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积极清理整合现有专项资金,用于设立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初创期、种子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发展。
二是运用财政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新型载体,培育市场和改善企业发展环境。
三是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包括投资创办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给予补助。
四是扩大自治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规模,安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创业大赛)、自治区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
五是认真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类专项资金对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符合产业政策、方向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的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征集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包括非公有制经济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六是研究制定《自治区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按增量进行奖励,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