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依申请公开

  • 000000000/2024-25882
  • 〔〕 号
  • 2019-01-11

关于下达2018年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1 21:17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2019_01_11     来源: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8〕215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畜牧厅关于下达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8〕477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畜牧厅关于下达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8〕478号),现下达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专项用于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工程。具体项目、金额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正确核算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按规定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和考核办法另文发相关地州市。

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每月20日前反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专款专用。对有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2.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

2018年6月17日

抄送: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计厅、畜牧厅,本厅预算处、国库处、农业处、财政监督检查局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X

您即将访问非政府网站链接,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