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部规范财政票据管理,自治区财政厅从“优服务、强监管”入手,不断强化票据日常检查,坚持票据检查与政策宣传相结合、票据检查与纠错整改相结合、票据检查与指导督促相结合,规范用票单位票据使用行为,持续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效能。
坚持票据检查与政策宣传相结合,增强票据意识。在日常检查中,加强对票据管理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针对票据使用管理中的热点、难点以及问题集中点与用票单位深入交流,进一步增强了用票单位对政策的理解把握和管理意识。
坚持票据检查与纠错整改相结合,规范票据行为。在日常检查中,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及各票种的使用管理办法,对检查中发现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用票单位及时求进行纠正,正确使用财政票据,规范用票单位的票据使用行为。
坚持票据检查与指导督促相结合,加强财务监督。对于日常检查中发现涉及应税和非税收入事项的开票行为,指导用票单位正确的票据使用种类及开具途径,督促票据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具税务发票或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加强对用票单位财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