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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zt000000/2024-01714
  • 〔〕 号
  • 2024-07-30

“十四五”以来,全区提取60亿元公积金增值收益 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建设补充资金

发布日期:2024-07-30 20:09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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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经统计,“十四五”以来,全区共提取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8亿元,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大力支持。

通过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在合理轮候期内得到有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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