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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zt000000/2021-00909
  • 〔〕 号
  • 2021-06-30

自治区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

发布日期:2021-06-30 11:22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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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下达我区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10378万元,其中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124182万元,老旧小区改造86196万元。根据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定,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了中央补助资金,积极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确保全年计划任务如期完成。

按照财政部的工作要求,2021年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我们及时将直达资金录入监控系统,定期通过直达资金系统监控资金使用情况,严密跟踪分析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

(综合处(财政票据中心)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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