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自治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024年第十二批政府债券55.46亿元,全场投标倍数23.3倍,充分体现了投资者对自治区经济发展、财政实力的高度认可和信心。本次发行债券分为3只,具体为:10年期新增一般债券32.90亿元,10年期新增专项债券2.70亿元,15年期新增专项债券19.86亿元。
本批新增债券资金全部用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的重点项目建设,保障了喀什地区巴楚县纺织园区2024年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疏附县国际重卡物流园项目、喀什地区巴楚县2024年保障性公租房建设项目和喀什地区一市两县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建设项目的及时开工建设,将为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领域资金需求提供有力保障,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推动自治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