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2024年11月21日,自治区财政厅成功发行第十二批地方政府债券55.4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2.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2.56亿元。
本批债券发行后,自治区2024年共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86.9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77.9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509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卫生健康、教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统筹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有助于加快整个社会投资回暖升温。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持续抓好新增债券支出,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地州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上,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