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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zt000000/2021-00836
  • 〔〕 号
  • 2021-06-04

伊犁州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04 10:28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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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债务管理制度,增强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伊犁州全面推进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制度保障。按照《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伊犁州实际情况,研究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伊犁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伊犁州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严格要求。

二是统一标准,提升公开成效。伊犁州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一个目标、五项原则、四个明确、两个统一”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落实。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防范债务风险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谁申报使用、谁负责公开,突出重点,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促规范,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为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对公开格式及内容进行统一规范,下发了“伊犁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涉及债务限额、债务余额、还本付息、债券发行等17张债务公开表格。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设立“政府债务”专栏,进行长期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面100%。

三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将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州直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格式、责任分工及其他事项等高标准的完成政府债务公开工作。州财政局将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不定期的对州直县市和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部门单位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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