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行署决策部署,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地区财政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债务化解核查机制。
为确保政府债务化解数据真实准确、化解程序规范、化解资料齐全,喀什地区财政局组织各县市对4月份化解的政府债务的印证资料进行交叉互审,同时安排专人逐笔逐项进行全面复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政府债务化解问题台账,推送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逐一销号。
按照《政府债务化解规范程序和资料》要求,政府债务化解印证资料需提供内部还款请示、还款意向书、支付凭证、债权人收到还款的说明、主管部门审核资料、向审计、发改备案的函等六项印证资料。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为缺少部分印证资料问题,各县市均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喀什地区财政局将持续加大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的督促和核查力度,加大对债务化解资金筹集情况、实际化解情况、依法依规履行政府债务管理职责等情况的督查力度,牢牢守住政府债务规范、真实化解的底线,不断夯实防控政府风险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