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作为政府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落实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政策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确保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建立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按月集中审核工作机制,采取地州交叉互审、财政厅安排专人全面复核等方式,按月对月度内债券资金支出的项目可研、立项批复、资金拨付文件、绩效目标表、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支付审批单、银行支付回单、发票等资料逐笔逐项核实,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核查问题清单台账,推送对应地州限期落实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销号管理。
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按月审核机制的全面落实,将有效推进地方政府债券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切实杜绝政府债务风险发生,确保政府债券促进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及时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