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区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动谋划,积极推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意见》,全面加强财会监督,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及时通过内网OA系统将《意见》下发给各直属单位,积极组织厅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习,厅财务处开展线下专题研讨,深刻剖析《意见》内涵、定位、原则、体系和机制,结合《意见》的指导作用和本单位财会监督内控实际情况,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在预决算编制、资产管理和日常报销等工作中,积极宣传《意见》相关内容,坚决贯彻落实财会监督相关要求;三是根据《意见》总体要求,从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落实财会监督措施等几个方面,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财会监督体系方案。
全厅系统将《意见》作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持续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全面理解,确保将《意见》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坚持常态化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的重要性,提高财会人员自身能力和素质,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二是明确务实举措,按《意见》指导划出各单位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共同推动全厅财会监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坚决履行好主管部门财会监督责任指导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按各单位实际情况分类分重点加大财会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