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财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检查工作的重点和要求,新疆区地县三级认真组织开展了查前调研,精准确定检查单位。一是自治区本级一方面积极与厅相关处室深入沟通、调研摸底,共同研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按程序报审后实施检查;另一方面,积极与厅有关处室深度合作,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四个整治”结果、上年度检查整改以及收到投诉举报情况等,共同研定会计和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名单,按程序报审后实施检查。二是各地州市及所属县市区充分考虑财政管理需要,积极与相关业务科室研究酝酿,并与同级相关监管部门关注方向进行比对甄选,确保检查名单既符合财政部规定要求,也符合财政管理实际需要,方向明确,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