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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号
  • 2019-05-30

关于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落实监管关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新财监〔2019〕8号

发布日期:2019-05-30 2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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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_05_30     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管机制,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检查处理处罚决定,对实施监管关注一年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回头看,经研究决定,对你所整改情况完税凭证及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出具的年度审计、审核、验资报告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限

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落实监管关注情况实施检查工作从6月3日开始,至6月21日结束。主要检查2018年重点检查中发现的执业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将延伸检查部分被审计单位。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主要检查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对被监管关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是否按照监管和整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审计规程,是否充分体现了风险导向的审计理念;

2.是否按照监管和整改的要求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形成恰当的审计结论;

3.是否按照监管和整改的要求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保险基金;

4.是否按照监管和整改的要求编制和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5.是否按照监管和整改的要求对本所挂名注册会计师办理相关转非手续;

6.是否按照监管和整改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检查工作纪律

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期间,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依法检查,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检查人员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检查单位及人员

检查单位选择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检查处理处罚的10个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组成员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执行(见附件,不发被检查单位)。

请你所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提供相关检查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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