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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zt000000/2024-00969
  • 〔〕 号
  • 2024-04-26

自治区4月按时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5.5亿元

发布日期:2024-04-26 10:44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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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及时足额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和利息,根据债券到期金额和到期时间4月我区分三次将当月地方政府债券付息资金15.5亿元支付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有效防范债券兑付风险一是提前制定计划。根据全区地方政府债券类型、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提前制定4月还款计划,明确于4月2日、4月10日、4月24日分别支付1亿元、7亿元、7.5亿元,做到科学制定计划,按期足额偿还。二是做好账务处理。将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付费预算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具体支出列入对应的预算科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三是纳入台账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台账,逐笔登记还本付息付费信息,实行销号管理,偿还一笔、核销一笔,做到“精准登记、按期偿还、不重不漏”。四是开展动态监测。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认真梳理4月到期地方政府债券,逐项统计债券还本付息等信息,按照政府债券还款期限,督促各地各部门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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