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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治区安排直达资金1628.4亿元,资金规模较2021年增加561.2亿元,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惠及4687家企业、1212万人。自治区积极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等7项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自治区直达资金范围由33项扩增到40项,精准滴灌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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