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依申请公开

  • czt000000/2021-00204
  • 〔〕 号
  • 2021-04-02

关于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02 15:57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关于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财政部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7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16亿元(含政府债务外贷3.0783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58亿元。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安排自治区本级28.9亿元,各地州市545.1亿元。

自治区财政厅

202142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X

您即将访问非政府网站链接,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