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政府网站
年度报表
依申请公开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czt000000/2023-01604
发文字号:
新财规 〔2021〕 5号
发文机关:
自治区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21-06-10 11:30:30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0 11:30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到:
附件:
新财规[2021]00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联合发文)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
2021-06-11
上一篇:
下一篇:
< img src="//www.xinjiang.gov.cn/phpstat/count/10000001/10000001.php" alt="PHPStat Analytics"/>